近日,记者从县城市管理局获悉,即日起至6月20日,该局开展城区“僵尸车”专项整治行动,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道路、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停车秩序,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。
此次整治对象为忠县城区主次道路及人行道、背街小巷及住宅小区等区域的“僵尸车”,即占用公共资源停放,具有满身灰尘、破烂不堪等长期弃用特征的车辆,主要包括各类汽车,二、三轮摩托车,电瓶车等。
5月30日前,“僵尸车”车主可自行将车辆移走。6月1日起,对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自行处置的“僵尸车”,且符合法定强制拖离程序的,实施强制拖移,集中停放,定期公告,并依法分类处理。专项整治过程中,非法串联、聚众闹事、堵塞交通、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、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的,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。
县城市管理局将联合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、县住房城乡建委、县消防大队、忠州街道办事处、白公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,常态化“僵尸车”专项整治工作,确保“市容整洁、车位规范、停放有序”。